10月10日,省规划院抽调75名技术人员组成17个检查验收组,依据《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复查和稽查办法》,对2009年度创建成功的洛宁、荥阳、灵宝、叶县等29个县(市、区)林业生态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复查,预计10月底结束。
复查前,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,确定了上述县(市、区)各项检查指标的样地。省林业厅将根据复查结果,对不符合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的县(市、区)通报批评,并限期整改;在整改期限内(1年)仍未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的,提请省政府取消其称号,并收回奖牌。